【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1月22日訊,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意見》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新金融服務,是指未在我國境內提供,但已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和被監管的金融服務。允許中資金融機構開展,則應允許試點地區外資金融機構開展。新金融服務的具體開展形式可爲許可形式或試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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