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鉑力特: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1月27日訊

【鉑力特: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1月27日訊,鉑力特公告,公司於2025年1月24日收到陝西證監局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西安鉑力特增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對薛蕾、梁可晶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2023年銷售的部分產品在控制權未發生轉移的情況下提前確認收入,導致2023年財務報表相關數據披露不準確,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年修訂)》第四條規定,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對薛蕾、梁可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將嚴格按照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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