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3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2月14日訊,日前,廣

【廣東3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2月14日訊,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5年3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爲2500元/月,深圳市調整爲252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爲23.7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爲2080元/月,執行地區爲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9.8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爲1850元/月,執行地區爲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3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爲1750元/月,執行地區爲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7.4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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