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月

【證監會: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月14日訊,證監會官網發佈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民生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是債券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個別項目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二是承銷盡調不規範,部分項目未對可能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的事項進行充分關注和核查;三是受託管理履職盡責不到位,個別項目未對存續期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事項進行及時關注並督促信息披露。證監會決定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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