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佈網絡平臺交易新規 未經同意不得濫發營銷短信】2月1

【北京發佈網絡平臺交易新規 未經同意不得濫發營銷短信】2月16日訊,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服務協議與交易規則合規指引》《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信息公示與披露合規指引》《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規指引》。指引提出,不得編造、修改、刪除、屏蔽消費者的評價信息,也不得好評前置、差評後置誤導消費者。自動續費前五日應以顯著方式提醒,並提供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變更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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