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規定順風車不得以營利爲目的】2月17日訊,廣東省惠州市

【惠州規定順風車不得以營利爲目的】2月17日訊,廣東省惠州市交通運輸局於2月7日正式印發《關於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若干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性質、平臺責任及費用分攤標準,並劃定與非法營運的界限,新規將於2025年3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規定》指出,私人小客車合乘是由車主事先發布出行信息,與相同路線乘客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屬於自願民事行爲,不以營利爲目的,不納入道路運輸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範疇。合乘服務提供者需實名註冊,車輛須爲7座以下且檢驗合格,駕駛員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證件。(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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