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3501萬餘元 中國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受賄案一審開

【被控受賄3501萬餘元 中國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受賄案一審開庭】2月20日訊,2025年2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受賄一案。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宜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個人在職務調整、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2006年至2020年,王宜林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501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王宜林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宜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宜林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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