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月25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月25日訊,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11號)同時廢止。(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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