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修訂《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二)》,以規範透明執法

【海關總署修訂《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二)》,以規範透明執法護航國門安全與外貿發展】3月2日訊,近日,海關總署對《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二)》進行修訂,於2025年3月1日起實施。本次修訂爲銜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回應修訂調研中社會公衆“規則更精準、免罰更明確”的期待,新增了“初次違法免罰”清單、擴大了“輕微違法免罰”清單、完善了原有裁量基準清單,以清單化、精細化規則推動執法透明化,營造更加公平、穩定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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