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試點城市爲北京市、上海市等18個城市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試點城市爲北京市、上海市等18個城市】3月5日訊,金融監管總局在徵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試點城市、試點銀行和試點科技企業標準。試點城市應科技優勢資源集中、研發投入強度較大、併購交易和股權投資市場活躍,具體爲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濟南市、武漢市、長沙市、廣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寧波市、廈門市、青島市、深圳市和蘇州市等18個城市,涵蓋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3個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武漢、成渝、西安3個區域科技創新中心。試點銀行應經營狀況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併購貸款專業服務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較強,包括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試點科技企業應科研積累和創新能力強、技術改造需求大、科技成果轉化及市場化前景廣闊、信用記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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