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發《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管理辦法(暫行)》 自5月1日

【工信部印發《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管理辦法(暫行)》 自5月1日起施行】3月11日訊,工信部印發《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管理辦法(暫行)》,《辦法》規範和優化了國內協調工作,提升了國內協調效率。一是明確了國內協調基本原則。就國內協調地位判定標準、各單位職責分工、干擾處置和監督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二是規範了國內協調程序。明確了建立國內協調關係的條件和流程,國內協調需求徵集、彙總和公示,以及協調反饋等環節的時限要求。三是優化了國內協調機制。強化了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提出了無需建立國內協調關係的情形,減少國內協調對象範圍,引入五種完成國內協調的形式,降低國內協調複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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