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市公司前期重大資產重組中涉及的業績補償承諾,不得

【證監會:上市公司前期重大資產重組中涉及的業績補償承諾,不得通過重整計劃予以變更】3月14日訊,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1號——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相關事項》。《指引》提出,強化承諾監管,引導督促履行業績補償承諾。強調上市公司前期重大資產重組中涉及的業績補償承諾,不得通過重整計劃予以變更。承諾方怠於履行業績補償承諾的行爲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合法權益,極大影響了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償債資源,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應當通過提起訴訟、申請保全等方式及時向業績補償承諾方主張權利,督促其嚴格履行作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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