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鼓勵服務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內容中添加數字

【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鼓勵服務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內容中添加數字水印等形式的隱式標識】3月14日訊,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印發《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其中提到,鼓勵服務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內容中添加數字水印等形式的隱式標識。用戶申請服務提供者提供沒有添加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的,服務提供者可以在通過用戶協議明確用戶的標識義務和使用責任後,提供不含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並依法留存提供對象信息等相關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