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基金經理“奔私門檻”進一步抬高】3月21日訊,3月21

【明星基金經理“奔私門檻”進一步抬高】3月21日訊,3月21日夜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其中對銀行代銷私募基金或聘請私募爲投資顧問明確準入標準,要求私募公司管理的證券類私募規模不低於三億元,並在中基協登記不少於三年。這對新設私募公司的明星基金經理形成了一定考驗。(資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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