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規定

【兩部門印發《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規定》】3月28日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印發《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規定》的通知。通知提到,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協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與通報、調查取證、文書送達等工作機制。金融監管部門在查處銀行保險機構違法行爲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情節、造成的後果等,根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等規定,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依照本規定向該銀行保險機構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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