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增加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作爲IPO優先配

【證監會:增加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作爲IPO優先配售對象】3月28日訊,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本次共對《承銷辦法》的六個條文進行修改,主要內容包括增加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作爲IPO優先配售對象。落實《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在新股申購標準方面給予銀行理財、保險資管與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的要求,在《承銷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中增加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作爲IPO優先配售對象,同時明確由證券交易所規定優先配售的其他情形,爲將來增加優先配售對象預留空間。根據新《公司法》作適應性調整。完善有關財務資助的表述,在《承銷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中增加有關禁止通過財務資助等方式損害公司利益的表述。增加一條作爲第六十一條,明確公司依法不設監事會的,不適用《承銷辦法》有關監事的規定。將第三十三條中的“股東大會”修改爲“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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