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就《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就《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4月3日訊,意見擬規定,從業機構開展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本數)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貴金屬和寶石行業反洗錢自律機制應當對從業機構實施分類管理,採取與其洗錢風險相匹配的反洗錢自律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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