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對高頻交易作出差異化監管安排】4月3日訊,上交所發

【上交所:對高頻交易作出差異化監管安排】4月3日訊,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其中關於高頻交易管理方面:一是明確高頻交易標準。將投資者交易行爲存在單個賬戶每秒申報、撤單的最高筆數達到300筆以上或者單日申報、撤單的最高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情形的,認定爲高頻交易。二是對高頻交易作出差異化監管安排,包括額外報告要求、從嚴管理異常交易行爲、實行差異化收費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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