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廣州市定點零售藥店全面實施“依碼支付”管理】4

【4月1日起,廣州市定點零售藥店全面實施“依碼支付”管理】4月8日訊,記者從廣州市醫保局獲悉,根據最新規定,參保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藥品時,藥店必須通過掃描藥品追溯碼完成實名關聯,未關聯追溯碼的藥品將無法通過醫保個人賬戶支付。4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點零售藥店在銷售有追溯碼的醫保藥品時,必須實時採集並上傳藥品追溯碼至醫保系統,確保“一藥一碼”精準關聯至購藥人。(國家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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