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實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新規】4月21日訊,近日,從合

【合肥實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新規】4月21日訊,近日,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印發。《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爲單位申請,家庭成員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主申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未成年子女列爲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不影響其達到規定年齡後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單身申請人應當年滿25週歲。一戶家庭只能申請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戶籍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時,應當同時滿足主申請人具有合肥市市區戶籍且落戶滿兩年,申請家庭在合肥市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申請之日起前三年內在合肥市市區無住房交易記錄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人才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時,應當同時滿足主申請人近三年內在合肥市市區正常繳納社保累計滿24個月且申請時處於正常參保狀態;主申請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請家庭在合肥市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申請之日起前三年內在合肥市市區無住房交易記錄以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合肥市高層次人才申請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戶籍、社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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