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

【海關總署:關於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4月24日訊,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海關對納入藥品、獸藥、醫療器械管理的貨物、物品,以及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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