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

【上海出臺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4月28日訊,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上海市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靈活就業人員與市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約定繳存金額、繳存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身收入情況,在規定範圍內自行確定繳存基數,選擇繳存比例。月繳存額等於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按2024年度繳存標準,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最低爲270元,最高爲8860元。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按月、按季、按半年繳存。繳存採用從個人銀行卡定期扣款方式。靈活就業人員因收入發生變化不能正常繳存的,可以辦理停繳。停繳後重新具備繳存條件的,可以隨時恢復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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