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達期貨: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4月30

【瑞達期貨: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4月30日訊,瑞達期貨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因對風險管理子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子公司瑞達新控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會計覈算不規範,以前年度部分貿易類業務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的規定,導致公司有關年度定期報告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不準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責令處分有關人員和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監督管理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廈門證監局的要求積極整改,切實吸取教訓,強化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提高財務覈算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促進公司規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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