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步驟發佈】5月6日訊,5月6日,

【青島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步驟發佈】5月6日訊,5月6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明確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步驟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區(市)住建部門按規定將實施主體收購的本轄區舊房、換房人新購住房明細等材料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彙總後,統一在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按照規定程序申報一次性收購補助資金,並撥付給實施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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