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建立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5月7

【證監會:建立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5月7日訊,證監會印發《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建立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機制。對新設立的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大力推行基於業績比較基準的浮動管理費收取模式,對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資者,根據其持有期間產品業績表現確定具體適用管理費率水平。如持有期間產品實際業績表現符合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適用基準檔費率;明顯低於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適用低檔費率;顯著超越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適用升檔費率。在未來一年內,引導管理規模居前的行業頭部機構發行此類基金數量不低於其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髮行數量的60%;試行一年後,及時開展評估,並予以優化完善,逐步全面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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