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申請一次註冊、分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註冊決定有效

【證監會:將申請一次註冊、分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註冊決定有效期延長至48個月】5月16日訊,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建立重組股份對價分期支付機制。將申請一次註冊、分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註冊決定有效期延長至48個月;明確分期發行股份的,鎖定期自首期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算;在計算是否構成重組上市等相關指標時,將分期發行的各期股份合併計算;強制業績承諾情況下,明確上市公司與交易對方可以選擇業績補償或者分期支付加業績補償等方式履行承諾義務;上市公司分期發行股份支付購買資產對價的,各期股份發行時均應當符合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但後續發行不再重複履行審覈註冊程序,通過強化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機構覈查把關,並強化嚴肅追責等方式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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