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虛擬電廠根據調

【上海市新型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虛擬電廠根據調節能力給予50元/千瓦·年獎勵】5月19日訊,上海市印發《新型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本辦法採用資金獎勵方式,對符合要求的虛擬電廠運營商、新型儲能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併網項目予以獎勵。其中,2025年獎勵標準適用於2025年9月1日前併網項目。對虛擬電廠資源聚合平臺,根據調節能力給予50元/千瓦·年獎勵,每個平臺獎勵上限150萬元/年,獎勵期3年。對智能充(放)電樁V2G,根據電網企業調節能力考覈結果(考覈規則另行發佈)給予獎勵,獎勵期3年。個人自用非智能充電樁2024年底前完成智能充電樁替代的,可獲得智能充電樁獎勵;2025年及以後完成智能充電樁替代的,不再獎勵。(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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