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允許部分銀行在18個城市開展試點,將併購貸款

【金融監管總局:允許部分銀行在18個城市開展試點,將併購貸款的期限從7年延長到10年】5月22日訊,金融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郭武平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允許部分銀行在18個城市開展試點,將併購貸款的期限從7年延長到10年,貸款佔併購資金的比例從原來的60%提高到80%,目前所有的試點銀行都已經全面落地。(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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