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管理 防範合同轉包和違

【上海: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管理 防範合同轉包和違法分包】5月23日訊,上海市財政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管理防範合同轉包和違法分包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政府採購法律制度相關規定,供應商將所中標(成交)項目轉讓給他人的,或者將項目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讓給他人的,屬於轉包。供應商將所中標(成交)項目的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合同中未約定分包內容和分包供應商信息,且中標(成交)後未經採購人同意擅自分包的,或者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供應商的,或者分包供應商再次分包的,屬於違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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