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兩部門:境外上市募集資金以外幣調回的可自主結匯使用】

【央行等兩部門:境外上市募集資金以外幣調回的可自主結匯使用】5月23日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統一本外幣管理政策。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減持或轉讓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幣或人民幣調回,相關資金均可使用資本項目結算賬戶匯出入。以人民幣調回的,還可使用境內企業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參與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體對境內股東的分紅款在境內以人民幣形式派發。境外上市募集資金以外幣調回的可自主結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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