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擴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類民營

【兩部門: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擴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類民營經濟組織】6月3日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全面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意見提出,拓展“三零”服務對象。全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擴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類民營經濟組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提升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提高“三零”服務質效。低壓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間,無電力外線工程的不超過5個工作日,有電力外線工程的不超過15個工作日;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電網升級改造的,供電企業應同步建設配套電網,及時保障用戶用電需求,電網升級改造工期無法滿足接電時限規定的,應明確工程完成時限,並報送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及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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