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務院日前

【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爲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爲2026年年度資料。(新華社)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