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6月13日訊,辦法提到,標準級孵化器實行達標認定,應具備有穩定清晰的孵化場地,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賃或協議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團隊負責人具有相關產業背景、創業投資、技術洞察、企業管理等方面豐富經驗;配備較強的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創業導師,專職孵化服務人員佔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創業導師。在孵企業不少於30家,其中上年度新增註冊企業數佔比不低於20%,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佔比不低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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