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任何機構不得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交通安全統籌】7月2

【五部門:任何機構不得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交通安全統籌】7月28日訊,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交通安全統籌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交通安全統籌是以交通運輸企業爲發起主體,以提高運輸企業抗風險能力爲目的,面向企業自有車輛開展的非經營性行業互助行爲。任何機構不得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交通安全統籌。企業、個體戶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包含“機動車統籌”“機動車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統籌”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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