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徵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自2025年8月8日起,對在該日期之後(含當日)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對在該日期之前已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後續發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直至債券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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