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在綠色產業合作領域的共識與行動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關於綠色產業合作的聲明】9月2日訊,成員國將基於自身關切和能力,落實以下舉措:加強各方在綠色技術研發應用和轉移、項目落地及融資領域合作,包括探討建立相關合作機制的可能性;推動綠色產業產品供應鏈融合發展;在充分考慮信息透明度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鼓勵上合組織成員國共享綠色產業發展政策、項目、技術等信息;研究制定符合國際規範的統一綠色產業標準的可行性;加強綠色經濟原則實施經驗交流,便利經貿往來與產業合作;加強與國際組織和金融機構協同合作,吸引投資與技術援助,共同實施綠色產業發展領域的試點項目。(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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