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購房政策新規解讀

深圳市住建局: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羅湖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限購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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