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修訂與整改要求的解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修訂發佈《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答記者問】9月12日訊,信託公司應對照《辦法》要求,充分識別待整改業務,制定整改計劃,鎖定待整改業務規模,明確時間進度安排,有序壓降。金融監管總局將把整改進展情況作爲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督促各信託公司穩妥有序整改。對於已納入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後個案處理範圍的信託業務,按照資管新規有關要求及前期已報送的整改計劃繼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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