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參與集採報量新規範解析

【國家醫保局:4.6萬家醫療機構參加11批集採報量】9月20日訊,國家醫保局發佈第十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文件。優化醫療機構報量方式。既往的化藥集採中,醫療機構按藥品通用名報量,第11批集採中,醫療機構既可像以前那樣按通用名報量,也可按具體品牌報量。醫療機構報量的品牌如果中選,將直接成爲該醫療機構的供應企業,提高臨牀需求與供應的匹配度。報量規則的完善得到了廣大醫療機構和企業的支持。有4.6萬家醫療機構參加了本次集採報量,報量的77%具體到了品牌。合理確定約定採購量。集採把醫療機構報量的60%~80%作爲企業競爭標的,這部分也即是醫療機構的約定採購量,剩餘部分仍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品牌。(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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