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保護機制的持續完善與實踐案例

【吳清:扎牢織密投資者保護“安全網”】9月22日訊,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扎牢織密投資者保護“安全網”,先後完善了股份減持、量化交易、融券等監管規則,推動出臺了先行賠付、當事人承諾、欺詐發行責令回購等一系列制度,明確了申報即擔責、中介機構執業質量評價等硬性監管要求,事前事中事後有序銜接的投保體系持續健全。近年來,特別代表人訴訟首單康美藥業案賠償投資者約24.6億元,紫晶存儲案、澤達易盛案分別賠付投資者10.9億元和2.8億元,一批標誌性案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得以落地,提升了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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