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三部門: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當中指出,針對網絡誹謗行爲,在信息網絡上製造、散佈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針對網絡侮辱行爲,在信息網絡上採取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隱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侮辱罪定罪處罰。組織“人肉搜索”,在信息網絡上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對於線下滋擾行爲,將網絡暴力延伸至線下,對被網暴者及其親友實施攔截辱罵、滋事恐嚇、毀壞財物等滋擾行爲,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