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完善監管制度規則,加強中介機構檢查督導】6月21日

【證監會:完善監管制度規則,加強中介機構檢查督導】6月21日訊,證監會發布《中介機構債券執業指導意見》,並提出了5個方面共14條措施:一是強化承銷受託業務執業規範。二是提升證券服務機構執業質量。明確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信用評級、資產評估等執業質量監管要求,實現中介機構債券業務全覆蓋。三是強化質控、廉潔要求和投資者保護。強化內控部門對業務前臺的有效制衡,突出防範債券發行中商業賄賂、不當承諾等廉潔風險點,加強對發行人和投資者教育與保護。四是依法加強監管。完善監管制度規則,加強中介機構檢查督導,強化債券承銷分類管理。五是完善立體追責體系。強化行政追責,推動行政追責和司法追責的高效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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