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公

證監會就《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主要修訂內容:(一)有機銜接12386 服務平台制度。符合條件的舉報,可作為稽查案件調查線索的按規定轉稽查部門處理。不予登記的舉報,應當予以存檔。(二)落實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要求。一是提升獎勵金額。每案獎金限額從10萬元提升為30萬元。舉報在全國有重大影響,或涉案數額巨大的案件線索,每案獎金限額從30萬元提升為60萬元。內部知情人員有重大貢獻的,最高金額從不超過60萬元提升為120萬元。二是激勵內部人舉報。內部知情人員舉報最高獎勵金額120萬元,提升了一倍;同時,明確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內部知情人舉報也可納入獎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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