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往年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今年對《方案》進行了小幅調整。主要包

在往年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今年對《方案》進行了小幅調整。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申報條件方面。按規則對藥品獲批和修改適應症的時間要求進行了順延,2018年1月1日以後獲批上市或修改適應症的藥品可以提出申報。同時考慮到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不再單列新冠治療藥品的申報條件,該類藥品可通過條件正常申報。二是調整程序方面。主要從專家評審、資料模板、信息化等方面進行優化。其中,評審方法上,進一步完善評審指標,綜合考慮臨床需求、患者獲益等因素,更加精準評估藥品的價值,以更好實現「價值購買」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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