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以6大自貿港為試點 重申允許真實合規的資金自由匯入匯出

大陸國務院日前以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等發布《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其中以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力度、重申試點地區應允許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可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最引起台商關注。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林瑩甄指出,大陸國務院以6個試點地區做為對接國際開放措施的試點,對於優化營商環境,允許真實合規的資金自由匯入、匯出,做出了政策方向的宣示。對於台商真實合規的資金,以往在大陸存在不明原因無法自由匯入、匯出,造成僵固的資金運用,將有機會進一步改善。

林瑩甄提醒,雖然大陸真實合規的資金自由匯入、匯出己明顯存在優化的受理情形,但是台商提出正式個案申請前,進行可行性實地評估是很重要的環節。以大陸減資為例,由於前期程序屬於企業自主環節,大陸公司股東決定後可以直接進行債權人公告,但因未進行前期可行性評估,逕自操作自主環節及相關程序後,最後才發現仍無法將減資款順利匯出。因此,企業進行大陸資金彈性規劃時,仍需謹慎因應,以順利將資金自由流動。

林瑩甄觀察,從此次大陸國務院以6個自貿區(港)對接國際進行開放試點,再加上大陸各地合法的招商政策,集團企業進行全球產業鏈調整的同時,對於大陸發展可能的區域總部及選址優惠,在考慮大陸消費市場及營商環境優化的發展下,為集團企業在全球市場布局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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