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業者未配合下架性犯罪影像 最重封網處置

「性防四法」中針對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規定,明(15)日正式上路,中央主管機關得知網頁資料涉有性侵害等情況時,應通知平台業者並副知地方主管機關,業者未配合,最重可對其「封網」處置。

保護司表示,中央主管機關得知網頁資料涉有性侵害、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製作不實性影像等犯罪嫌疑情事,應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並副知地方主管機關,後者應令平台業者於期限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網頁資料,同時保留犯罪資料180天供檢警單位調查偵辦,未遵守者,將依法處以行政罰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

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說,新法通過後有些行政處分,業者如沒有移除下架可連續處罰,最重可以要求限制接取,也就是對其「封網」,她並表示,兒少性影像、性侵害案件性影像,在行政處分開出24小時內就要移除下架;其他影像則是72小時內,未遵守規定可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保護司指出,性防四法於今年2月修正公布後,性影像處理中心今年2月至6月接獲申訴案件共計1,327件、888名被害人,較去年同期成長5倍,經通知網路業者,71%的案件已成功移除,未配合移除下架者計63個網路平台,皆為境外網路平台。

保護司進一步分析被害人中,女性占58%、男性占42%,年齡以18歲至25歲居多(53%),26歲至35歲次之(35%)。以散布者類型及散布平台分析,散布者類型最多為網友高達82%,其次為現任或前任伴侶占16%。

散布平台方面,以社群平台35%最多,成人影音平台33%次之,成人論壇13%再次之。值得一提的是,以移除性影像速度最快的前3名分別為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社群平台,他們除遵守我國法規外,更展現社會企業責任之風範,與性影像處理中心積極合作移除性影像。

福部呼籲,民眾若發現自己的性影像未經同意遭到散布,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不要刪除、不要聲張、要保留相關證據、要記錄連結及散布者帳號等資訊、要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

另,衛福部為強化性影像被害人服務,自今年8月1日起,將性影像處理中心諮詢熱線服務時間延長為上午9時至晚上22時,365天全年無休受理民眾諮詢性影像移除相關疑問,如需申訴移除下架性影像,被害人也可直接至衛福部首頁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線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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