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醫訴訟案說明(補充112/01/11重大訊息內容)

日 期:2023年01月12日

公司名稱:拉法醫(6848)

主 旨:拉法醫訴訟案說明(補充112/01/11重大訊息內容)

發言人:卓明偉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被告:本公司(二審上訴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上字第43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帆宣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給付貨款爭議之民事訴訟,二審於112年1月11日經臺灣高
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網路法院查詢系統查詢公告主文為:
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如有需要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一審判決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266,474元及遲延利息,惟針對前述貨款,本公司
已於108年帳列應付款項,遲延利息已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二審上訴費50,802元亦已於
上訴時(111年1月18日)繳付完畢,故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委任律師研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一審判決之說明,可參閱本公司110年12月20日所發布之
重大訊息。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