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提案未列股東會議案遭罰 可成負責人將提訴願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23年8月18日電)可成
(2474)2家外資股東先前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
希望股利決定權改由股東會決議,但可成未列入股東
會議案,金管會對可成負責人開罰新台幣24萬元。可
成今天表示,對此深感遺憾,公司負責人將依法提起
訴願。

可成發布聲明指出,金管會裁決可成未將股東提案
列入民國112年股東常會議案,與公司法第172條之1
立法意旨不合,違反同法第172條之1第4項規定,對
可成公司負責人處以罰鍰。

可成表示,外資股東提案涉及盈餘分派及公積分派
2項,屬不同的構成要件事實,且盈餘分派或公積分
派是否要授權董事會決定、或由董事會提案送交股東
會承認,彼此之間也沒有必然關連性,因此認定外資
股東提案應屬2項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項但
書規定,不予列入112年股東常會議案,合法合規。

針對金管會裁處,可成認為,未能公平允當在股東
權益及資本市場秩序間取得衡平,且於法亦有爭議,
可成公司負責人將依法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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