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南科技受行政處分案

日  期:2023年09月14日

公司名稱:雲嘉南科技(3191)

主  旨:雲嘉南科技受行政處分案

發言人:鄭發全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A1040112101494號。
4.事實發生日:112/09/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涉嫌取具不實發票作為進項憑證。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5月到6月間與騎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騎兵公司)進貨,
委由邑韋有限公司代工後運送至永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永煌公司),並取得
永煌公司簽收貨物之簽收單據。公司依法取得騎兵公司開具之統一發票,亦同步
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永煌公司,故以騎兵公司之發票進項抵扣本公司之發票銷項,
並據以申報營業稅。112年台北國稅局調查後逕自認定本公司取得之騎兵發票為
不實發票,經本公司說明並提供真實交易文件後,台北國稅局仍堅持騎兵發票為
不實發票,於112年9月7日寄達退稅抵繳通知書及營業稅違章補徵核定通知書,
發票銷售金額6,300,000元,進項稅額315,000元,罰鍰處分書於112年9月14日
寄達,罰鍰金額100,800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補稅部分已於9月7日發重訊,罰鍰處分確認為新台幣100,800元之其他損失。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考量成本效益,擬不續行救濟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