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台監理草案「抖音」成漏網之魚?學者提3質疑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2年07月3日電)NCC日
前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學者分析,年輕人
愛用的「抖音」能否納管、不實訊息認定機制如何運
作;以及政府是否適合介入判斷哪些是優質新聞等3
大問題,應該要公開說清楚,否則難免引發質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6月底提出「數位
中介服務法」草案並對外預告,要求網路平台須遵守
不同程度的義務,並提出透明度報告,外界預期臉
書、YouTube跟Dcard都會被納管,草案同時規範違法
內容下架處理機制,也引發外界擔心侵害言論自由疑
慮。

學者分析,NCC公布的草案內容有3大問題,首先
是草案到底「要管誰、能管誰」,境外電商平台恐怕
管不到,如果不買單的業者也可能決定退出台灣市
場,但仍可持續在境外對台灣提供服務。

前NCC委員、政大傳播學院特聘教授陳憶寧受訪時
直言,除了臉書、YouTube等平台外,許多年輕人非
常愛用抖音,但「草案可以管到抖音嗎?」。

對於學者質疑,NCC發言人翁柏宗回應,管理中國
的抖音、小紅書等平台,可能牽涉「兩岸人民關係條
例」,如果陸委會、經濟部對相關服務採取處置,
NCC會全力配合。但他也說,批踢踢屬於非營利組
織,是否納管還要研議。

其次,在違法內容處理機制上,如何避免侵害言論
自由,必須說明清楚,業界認為這也是臉書、
YouTube等業者最擔心影響使用者的部分。

北科大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台灣法律
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表示,雖然草案規範是回歸到
各主管部會認定是否為不實訊息,但是一則發文究竟
屬於個人意見還是不實訊息,中間仍有灰色地帶,屆
時如何判斷值得深究。

政府機關處理違法內容,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
令,等法院核發後可要求平台下架內容。江雅綺表
示,草案第18條提到,法院裁定前,相關主管機關如
果認為資訊是謠言或不實訊息且違法,可以向平台要
求暫時加註警示處分。

江雅綺說,條文說明提到,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平台
暫時加註警示處分前,建議先諮詢第三方認可的民間
事實查核組織意見,但不實訊息的領域範圍廣泛,事
實查核組織人力也很有限,實際運作恐怕很難落實。

至於NCC規劃另外捐助新台幣25億元成立專責機
構,官員說這就像iWIN機制的「擴大版」,協助相關
部會通知數位平台下架相關違法內容與不實訊息。

陳憶寧分析,歐盟的數位服務法並沒有這種設計,
過去iWIN機制運作很單純、效率很高,未來這個專責
機構,究竟由誰組成、如何運作都需要說明清楚。

第三是NCC另外設立專責機構,業務包括為提升網
路新聞品質,可以跟第三方單位合作推動優質新聞標
章機制,但政府是否適合介入決定網路上哪些是優質
新聞,值得思考。

陳憶寧表示,當然可以定期舉辦優質新聞選拔獎
項,但不了解在網路世界做優質新聞標章的意義。如
果幫廣大的網路與社群媒體使用者判定哪些新聞是
「優質」新聞,另一方面也是告訴民眾哪些是「非優
質」新聞,「這是民主國家政府機關應該做的事情
嗎?」

不過,草案中並沒有處理媒體跟數位平台議價一
事,陳憶寧表示,絕對支持媒體跟數位平台進行議價
與分潤,但新聞標章相關機制跟草案的立法精神方向
並不一致,建議刪除再另外討論。

目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正在預告期,後續
NCC也會辦理公開說明會及公聽會蒐集外界意見。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